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文江镇制定了一个应对高价彩礼的工作方案,引导当地新人以送养老保险的方式代替彩礼,部分新人主动倡议践行。这个工作方案因其颇具创意,引发热议。
用保险代替彩礼有几个益处,首先是推广养老保险。从《“不送彩礼 送保障”倡议书》上可以看到,针对不同对象,当地政府部门推出了两套保险方案,一个是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”,每人每年缴纳保费5000元,缴满15年,合计7.5万元,未满15年可一次性补缴,60周岁每月可领取养老金730多元。另一个是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”,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,年缴费金额9580.8元,累计缴满15年,退休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000多元。以现在的人均预期寿命来看,抛开彩礼不说,哪怕是自己给自己买,也是值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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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是避免攀比。据报道,有网民今年在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留言称,大田的高价彩礼由来已久,有的高达五六十万,低的也要三四十万。而上述两个方案,一个总价7万5,一个总价14万有余,相比动辄几十万的高价彩礼来说,这个数额基本固定,至少可以让双方有合理的心理预期。加上不必一次性付清,对于男方家庭来说,也更容易承担和接受。
第三是给予女方父母切实保障。据当地人说,这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,就是女儿嫁出去,婆家给了彩礼,就不再负责父母养老。尽管从法律上说,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因为嫁娶而消失,把女儿出嫁看成是“泼出去的水”也是非常陈旧的观念,但移风易俗不是一道是非题,面对复杂成因的彩礼,面对约定俗成的乡规,最好的办法是顺势而为。既然女方家庭需要彩礼来“买”安心,那么,还有什么比实打实的养老保险更好的保障?
当然,这终究只是一份倡议,能不能真的起到代替彩礼、改变风气的作用?
在关于婚姻交易的社会研究中,彩礼的作用有两种解释,一种是婚姻偿付理论,彩礼被诠释为新郎家付给新娘家的费用,用以确认对新娘繁衍后代和家务劳动的权利转移。大田当地的风俗,就可以用这种理论来解释。还有一种则是婚姻资助理论,也就是说,彩礼被当成是女儿的嫁妆又带回小家庭,这种情形下,彩礼被称为“间接嫁妆”,彩礼和嫁妆成为双方父母给小家庭的启动资金。
两种理论都有现实基础,如果是第二种情形,以保险代替彩礼的方案就可能难以被接受,这种情形下,关于彩礼和嫁妆的“讨价还价”,更像是一种对“门当户对”的筛选。
如果是第一种情形,同样也有疑问。比如,7万5或14万,只是一个人的保险费,如果女方要求给父母双方都买,那就翻了倍,最高接近三十万的金额,似乎没有缓解多少高价彩礼之忧。再比如,理论上可以按年购买、分期支付,但实际上很难做到,女方家庭可能担心婚后有变故而要求落袋为安。另外,如果女方家还有兄弟,女儿的彩礼可能会被转化成儿子的聘金,未必留给父母养老。
更重要的是,当彩礼被视作“婆家买断女儿为父母养老的责任”时,彩礼就成了物化女性价值的工具,婚姻更像是一场财产交易,认可这种理念的家庭更保守,更容易重男轻女,让这样的家庭破除陈规陋习,阻力也更大。
应该说,当地政府部门想出“送保险代替送彩礼”的主意,是有针对性的,必然也会有一定的作用,只是,移风易俗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,若不能改变培育它的土壤,这些倡导措施很可能只是扬汤止沸。
(来源:红星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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